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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4月12日   农历庚子(牛)年 三月初一
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“1+1+N”室组地协作联动机制
2022-04-25 09:48:13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龙山县纪委监委 | 编辑:朱柯源 | 作者: 向富利 宋国胜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4946

会议现场 

龙山县融媒体中心4月25日讯(通讯员   向富利  宋国胜)4月21日,龙山县纪检监察系统“室组地”协作联动工作部署会召开,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宣读了《全县纪检监察系统“室组地”协作联动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

《办法》明确,龙山县纪委监委将9个纪检监察室、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、21个乡镇(街道)纪(工)委整合为3个片区10个协作联动组,分别由3位县纪委副书记、县监委副主任负责联系指导,每个片区下辖3-4个协作联动组。各协作联动组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统一开展工作,一名副书记为主管领导,一名县纪委常委(或监委委员)任组长,相关人员为协作联动组成员,按照“1+1+N”模式,每个组由1个纪检监察室、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2-3个乡镇(街道)纪(工)委组成;机关其他部室按照职责分工参与配合。

各协作联动组由县纪委监委统一调度,坚持“整合力量、区域协作,统一领导、统筹推进,注重实际、力求实效”的原则,采取“人员一体调配、程序一体规范、工作一体推动、责任一体落实”等“四个一体”协作联动方式,有效配置监督执纪资源,形成纪检监察合力,以期达到业务互助、信息互通、人员互补、工作互进的良好效果,不断增强队伍的聚合力、感召力和战斗力。

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实行“一盘棋”管理和使用,强化“室组地”三方协作联动,推动监督检查、信访办理、线索处置、案件查办整体提质增效。实行定期会商机制,强化内部分工,建立工作台账,实行销号管理,对照目标任务定方案、定进度、定时限,形成监督执纪合力,提升监督执纪质效。

同时,县纪委监委要求各协作联动组严守工作纪律,强化考核奖惩,将纪检监察室参与协作联动情况纳入公务员平时考核内容,乡镇(街道)纪(工)委参与协作联动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,促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永葆“闯”的精神、“创”的劲头和“干”的作风,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
责编:朱柯源

来源:龙山县纪委监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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